奉節縣2020年第一季度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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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及市人力社保局《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我縣實際,經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和方法
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任人唯賢,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考核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名額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5名(詳見附件1)。
三、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符合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詳見附件1);
5.具備國家規定的該崗位所需的必要條件;
6.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回避制度的有關要求。
(二)面向社會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崗位條件:
1.年齡35周歲及以下(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報名開始前一日);
2.須在報名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
3.招聘崗位專業要求參考《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2015年下半年修訂)》(附件2);
4.自愿在我縣服務滿5年(其中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滿2年);未滿規定服務期者,解除人事關系并承擔相應違約經濟責任;
5.在國外境外高校就讀全日制學歷(學位)的人員,其學歷(學位)須在報名前獲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三)以下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罰尚未執行完畢或屬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機關尚未撤銷案件、檢察機關尚未作出不起訴決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無罪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因違反法律法規或單位人事紀律等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5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國家有關部委聯合簽署備忘錄明確的失信情形人員;
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我市公費培養、定向到鄉鎮教育(醫療衛生)機構就業,未滿服務期限或本簡章發布之日前未按規定程序解除培養及就業協議的師范(醫學)生;尚未建立人事關系但參加我市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已按程序完成體檢或考察的擬聘用人員;應聘人員與現工作單位(崗位)未滿招錄公招中有最低服務期限約定或最低服務年限要求以及有其他報考相關限定的;
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正在全日制高校脫產就讀且未畢業的非20XX年應屆生不能憑已取得的學歷(學位)報考。
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報名應聘并參加考試考核。考生報名時應準確、規范填寫畢業證書載明的所學專業,并實行報考人員誠信報考制度。
本簡章所要求的專業參照國家教育行政部門頒布的普通高校專業目錄和《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2015年下半年修訂)》(詳見附件X,均簡稱《專業參考目錄》)審核應聘人員專業與崗位要求的一致性。
專業資格審查以畢業證書(不含輔修專業或輔修學位專業相關證書)載明的專業名稱為準。考生報名時應誠信、準確、規范填報畢業專業。
因不同學歷層次致使同一專業稱謂不一致的,視為符合專業要求;專業名稱與《專業參考目錄》中專業稱謂相似但不完全一致,能證明所學課程內容與崗位專業要求一致性較強的,經負責資格條件審查的單位審核認定,可視為符合專業要求。
報考人員應憑已取得的畢業證書報考,20XX年應屆畢業生,須在20XX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畢業(學位)證書。在國外境外高校就讀的全日制學歷(學位)的人員,其學歷(學位)須在報名前獲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一)報名相關事宜
1.報名時間:2020年2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2.報名地點:奉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607辦公室
3.報名方法及要求:
報考者只能選擇一個單位的一個崗位報名,按各報考崗位分別競聘。考生填寫并打印《奉節縣2020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3),然后到奉節縣人力社保局現場報名并進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時需提交材料詳見附件4。
公布報名人數情況:各崗位報名人數、通過資格審查人數一覽表于2020年2月14日9:00后在重慶市奉節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cqfj.gov.cn/zwgk/690/,下同)“公示公開”欄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