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崗時間初步定在8月中下旬,同時經市人力社保局備案同意后,將公布聘用單位名單。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擬聘用人員,以招聘崗位分類,按如下方式選崗:學前教育按總成績名次為序,依次選擇聘用單位,若總成績一樣,按在校成績高者優先選崗;小學全科按考核抽簽時分為的兩組,依次按總成績名次為序進行選崗,兩組同一名次按折算的在校成績高者優先選崗;若折算的在校成績相同,則比較在校獎學金獲得情況,獲獎等次高的優先選崗,若等次一樣,則獲得同等次獎學金次數多的優先選崗。
九、聘用及待遇
選崗后由招聘單位提出擬聘用意見,填寫《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審批表》和《重慶市事業單位擬聘用人員名冊》等送上級主管部門審核后,報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審批。
經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招聘單位按照有關規定與聘用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相關待遇按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
本次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資格。
聘用期間發現因聘用人員或招聘工作相關人員隱瞞相關情況致使人員條件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取消聘用資格。
本次招聘全部人員一經聘用,須在我區教育系統服務6年方能交流、調動;未滿規定服務期提出解除人事關系者,應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十、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對招聘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要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認真貫徹《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有關政策規定和回避制度,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規定追究有關責任、承擔相應后果。
應聘人員提供的身份證件和招聘公告要求取得的學歷(學位)、獲獎及學業成績、職稱、職業(執業)資格、《誠信應聘承諾》材料,一經查實系偽造的,視為品行不端及不誠信行為并由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予以備案,從本招聘公告發布之日起5年內應聘我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時受到不利影響
十一、其他
1.本簡章由重慶市梁平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重慶市梁平區教育委員會負責解釋。網上報名資格初審、現場復審報名資格、考試、體檢、考察、公示等環節的有關問題,請咨詢:023-53239922、53239936、53224012。
2.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任何以公開招聘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招聘無關。
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問題和情況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該郵箱不接受簡歷)。
附件2報名信息表.doc
附件1崗位一覽表.doc
文件來源:http://www.cqlp.gov.cn/qzfbm/jw/zwxx_29282/gsgg/202008/t20200817_77879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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