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考核招聘主要采取面試方式進行。面試項目包括專業技能測試、綜合面試,面試方式詳見《崗位情況一覽表》(附件1)。面試中各測試項目分值均為100分。其中,專業技能測試主要對應聘人員的專業理論、專業實踐進行測試;綜合面試方式為結構化面試,主要對語言表達、綜合分析、邏輯思維、團隊意識、職業素養等方面進行綜合考量。專業技能測試、綜合面試分值低于70分者,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組織面試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辦法》(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執行。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面試的,取消本次面試資格。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并由考生簽字確認。
(四)考核總成績計算
考核總成績=考生在高校期間總平均成績×30%+專業技能測試成績×40% + 綜合面試成績×30% 。
考核總成績采取百分制計算,四舍五入后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數。考核總成績未達到70分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
選崗
選崗時間初步定在面試當天面試結束后進行,按報考該崗位擬聘用人員考核總成績高低為序,依次選擇聘用單位(即“選崗”),如總成績相同,則依次按符合崗位資格條件的在高校期間總平均成績、專業技能測試成績高者優先選崗。
體檢
體檢人選按照擬招聘崗位名額,根據報考人員考核總成績從高到低1:1等額確定。若考試考核總成績出現并列時,則依次按符合崗位資格條件的在高校期間總平均成績、專業技能測試成績高者優先確定進入體檢人選。如仍相同,則組織加試,以加試成績高者優先。
體檢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
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并按規定填寫《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體檢表》。
體檢由主管部門按規定組織實施。體檢在指定的具有資質的醫療衛生機構進行。除按相關規定應在當場或當天復檢并確認體檢結果的項目外,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主管部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論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八、考察
由主管部門和招聘單位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察辦法》,對體檢合格應聘人員進行全面考察,考察內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質、道德品質修養、能力素質、遵紀守法情況、日常學習工作情況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結束后應據實作出考察結論。考察名單確定后,應當及時通知考察對象本人。
考察應堅持“凡進必審”,考察小組要按照“誰審查、誰負責”、考察留痕的原則,嚴格審查擬聘人員的人事檔案、誠信記錄、違法犯罪記錄,審核擬聘人員提供的報名材料及其他有關材料是否屬實,并注重采取實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網站查詢等方式進行查證。其中,學歷、學位及信用情況應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chsi.com.cn)、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cdgdc.edu.cn)、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zxgk.court.gov.cn)、“信用中國”網站(creditchina.gov.cn)等進行查證。凡發現檔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應當立即查核,未核準前,一律暫停聘用;發現應聘人員提供虛假材料、隱瞞事實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實影響審核結果的,或干擾、影響考察單位客觀公正作出考察結論的,給予其不予聘用的處理。
九、公示
體檢、考察均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人員。擬聘人員名單在大足區人民政府網人力社保局網頁(網址:http://www.dazu.gov.cn/qzfbm/qrlsbj/)網站上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姓名、性別、出生年月、畢業院校及畢業時間、所學專業及學歷(學位)、考核總成績以及崗位招聘條件所要求的工作經歷、職稱、職業(執業)資格等其他應公示事項。
十、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信息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擬聘用人員,由招聘單位提出擬聘用意見,填寫《重慶市事業單位新進人員備案表》和《重慶市事業單位擬聘用人員名冊》等送主管部門審核后,報區人力社保局審批。經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招聘單位按照有關規定與聘用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相關待遇按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
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間發現因聘用人員或招聘工作相關人員隱瞞相關情況致使人員條件不符合公招崗位條件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開招聘人員一經聘用,須按《重慶市農村小學全科教師定向培養協議》、《重慶市學前教育公費師范生定向培養協議》規定與招聘事業單位簽訂聘用合同約定服務期限、違約責任等相關事宜;未滿規定服務期提出解除人事關系者,應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十一、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各有關單位要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認真貫徹《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有關政策規定,自覺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和社會各界的監督,若有違紀違規行為,按規定追究有關責任。
公開招聘過程中凡發現報考人員檔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應當立即查核,未核實前,暫停聘用;發現報考人員提供虛假材料、隱瞞事實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實影響審核結果的,或干擾、影響考察單位客觀公正進行考察的,給予考察不合格結論,一律不予聘用。報考人員提供偽造的身份證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學歷(學位)、職(執)業資格等材料的,一經查實,視為品行不端及不誠信行為,由主管部門會同招聘單位報市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并計入個人誠信檔案,從本公告發布之日起5年內限制招聘為我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十一、其他
招聘過程中涉及的有關問題,請按以下方式咨詢:
(一)本簡章由重慶市大足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重慶市大足區教育委員會負責解釋。網上報名資格初審、現場復審報名資格、考核、體檢、考察、公示等環節的有關問題,請聯系以下電話。
(二)聯系電話:大足區教委: 023-64381723;;大足區人力社保局:023-43780636
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問題和情況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該郵箱不接受簡歷)。